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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发挥专家学者和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学养和实践优势,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联合下发通知,成立“青海省民法典普法宣讲团”。
民法典普法宣讲团组建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省司法厅审核后正式确定组成人员共36人,其中,团长由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青海省首届优秀法学家王作全担任,副团长由青海省律师协会会长、同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福祥担任。宣讲团成员按照政治素质过硬、法律功底深厚、热心普法工作、能够胜任民法典宣讲工作等要求,从省内从事民商事法律教学、研究和民商事法律实践的专家学者和法学法律工作者中遴选出来的。
宣讲团主要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培训、座谈研讨、专题报告会、参加普法宣讲活动等方式,聚焦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重点问题、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等重要方面,赴各市州、省直各有关部门并下沉至县、乡开展集中宣讲活动,促进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学深学透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各地各部门将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每年开展集中宣讲活动不少于1次,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省、市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全覆盖,全面提升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省司法厅网站)